晨报记者李鹏钧通讯员谢植毅
近日,灵山县灵城镇十里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意图躲避责任,在警民通力合作下,肇事者最终迫于法律威严,向警方投案自首。
深夜警情
8月30日凌晨2时许,灵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值班电话骤然响起,一名过路群众报称:“在灵山县灵城镇十里村灵多纸品厂路段,有一辆两轮摩托车及一名青年男子受伤倒在公路上..”指挥中心接到警情后立即指令交管大队出警处置。“案情就是命令”!接到110指挥中心的出警指令后,案发地周边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立即组织警力上路设卡,盘查可疑车辆及人员,事故中队勘查人员汇同刑侦部门技术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详尽的勘查,力求为侦破此案提供侦查方向,固定相关的痕迹物证,寻找现场周边直接目击案发经过的见证人……
随着黎明的到来,民警忙碌了一夜,却没有发现对案件有用的线索,由于案发深夜,此案没有直接见证人。
抽丝剥茧“虽然经过一个晚上的工作还没有抓获犯罪嫌疑车及驾驶人,但我们的工作还是有收获的,嫌疑车辆应该没有逃出我们所设的包围圈,在我们大面积排查但仍未能找到嫌疑车辆,说明驾驶人对案发现场道路及走向相当熟悉,应当是本地人作案。”8月31日上午8时,民警带着疲惫召开案前分析会,大队长黄永选针对案情发表意见。根据现场分析,其他民警也纷纷发表意见。“就是这辆车,就是它。”一辆号牌为粤BR36××车身为白色车裙部为青灰色的金杯牌中型面包车作为重点嫌疑车辆浮出水面。原来专案组民警再次走访案发地周边群众时,一名村民向民警提供了线索,民警根据线索在天网监控视频中准确找到该嫌疑车辆。
投案自首案发第二天傍晚,前往防城港市防城区大菉镇查找到入户时的车主廖某法的民警获悉,今年3月4日该车辆卖给了灵山县檀圩镇的施某兵,几经转让,民警连夜核实,嫌疑车辆案发时实际拥有人及驾车人为檀圩镇的陈某柒。在三海派出所协助下和知情群众辨认,肇事车驾驶人是檀圩镇见田村委的陈某柒,坐在前排副驾座的是他的朋友陈某亚。在获取确凿证据后,办案民警连夜赶到陈某柒的家中对其实施抓捕,由于陈某柒外出躲藏不在家中而扑了个空,但面对半夜上门造访的公安民警,在了解案情经过后,陈某柒的家属答应连夜通过各种途径联系陈某柒,劝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近日,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在外躲藏了两天两夜的陈某柒在其亲属的规劝下,终于鼓足勇气走进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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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灵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