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建城)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钦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布会”获悉,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衔接机制,三方携手开展食品药品稽查打假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合力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自从建立行刑衔接机制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信息互通和案情会商,共召开行刑衔接工作专题会议3次,互通涉嫌违法犯罪信息18条,并多次联合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赴山东、深圳等相关省市,对假冒钦州市桂龙药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共同开展联合执法、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重大专项整治,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2018年3月,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突击检查,发现了一处销售假药的黑窝点,现场查获“蛇粉风湿王”、“白虎活络膏”等假药一批,涉案货值金额2.4万元。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全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食品药品案件7起。“我们不断强化大稽查意识,建立健全市三级打假协作机制,构建全市稽查‘一盘棋’的新格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李剑春说。钦州市分别设立市、县区、镇(街道)稽查支队、稽查大队、稽查中队(稽查小分队),配足配强稽查办案人员,落实经费、执法用车和装备,为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工作奠定夯实基础。坚持案情分析周会、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持续加大对全市重大案件的督办、协调和指导力度,对重大案件涉及的县区予以挂牌督办。对进展缓慢的案件与公安、检察部门进行联合督办,及时组织现场督导,对查处不到位的案件及时予以纠正,切实加强对跨县(区)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稽查系统共查办“四品一械”违法案件795件,超额完成自治区稽查局下达的651件案件任务数,货值金额171.11万元,罚没款46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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