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简通讯员梁世鹏)近日,在转变执行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开展4个月后,浦北法院执行局终于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至此,已拖7年的积案终于和谐解决。
2006年4月26日下午,住浦北县小江镇的冯某收到了其小姨子的电话后,手持水果刀急冲冲地赶往小江镇某家私城。原来,冯某的小姨子黄某因借款纠纷到家私城找到在那里工作的陆某讨要欠款,不料被陆某恐吓,气急之下打电话找到姐夫冯某求援。结果,双方发生了斗殴事件,斗殴中陆某被冯某用水果刀刺伤左手掌及左大腿后侧,构成了轻伤。
2007年,经过浦北县人民法院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冯某因故意伤害判决赔偿20448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履行标的额并不多的判决,一拖就是7年。判决生效后,冯某没有履行赔付义务,而且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刻意逃避。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转变执行工作作风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对未能执行完毕的案件进行一次清理活动。基于这一时机,浦北县人民法院对历年未能执结的案件进行了清理。为了能够解决这件2007年的执行案件,浦北法院执行局局长吴君雄与副局长龙文成等重新组成了合议庭,对案件进行重新评估,还到被执行人的家里做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在群众路线实践思想的指导下,吴君雄不惧困难,多次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疏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2014年11月,在转变执行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开展4个月后,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终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支付了申请执行人陆某一共2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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