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潘定盼通讯员李思)近日,浦北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陈德忠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宁甲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意味着此案的两位主角宁甲和宁乙,以及他们两个家庭之间长达三十多年的恩恩怨怨终于获得了化解。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宁甲和宁乙既是隔壁邻居,还是同姓兄弟,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矛盾重重。1997年两个家庭因土地纠纷发生分歧,双方还大打出手,后诉至浦北法院,经民事审判庭判决之后两家依然隔阂不断。
2014年,宁乙的亲属宁乙山与宁甲父亲在浦北县城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回家后,宁乙山到宁甲家门口处与宁甲父亲再次发生争执,并持刀捅了两下宁甲父亲的左大腿,随后逃离现场,造成宁甲父亲轻伤二级。该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多次主持调解无果,于2014年6月判决宁乙山犯故意伤害罪获刑六个月,并赔偿给宁甲父亲12000余元。
2017年,宁乙和宁甲的母亲龙某因“鸡吃菜”的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宁乙将龙某推倒在地并进行殴打,致龙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龙某被打后回家将情况告诉了儿子宁甲,宁甲遂从家里拿了一把刀去找宁乙报复泄愤,龙某尾随前往。宁乙发现宁甲持刀来找其报复后,拿一根竹竿打了一棍宁甲的头部,宁甲便持刀冲过去对宁乙一通砍劈,砍中宁乙的右额颞部、右手掌、左膝部,造成宁乙轻伤一级。
此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陈德忠了解到双方三十多年来的积怨,为了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屡次耐心疏导双方,不厌其烦地组织双方庭前调解,终于在庭审之前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自愿达成和解,并且握手言和。最终宁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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