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卢英杰)从2010年4月1日起,莒县全面启动“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资金”的审核兑付方式。
新补贴方式启动以来,销售网点当场审核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直接将补贴资金垫付给购买人,开具发票,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销售网点定期汇总填写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结算表,附上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销售发票等复印件,以及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原件,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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