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周绪通 翟文强)近日,从省卫生厅传来消息,莒县被省卫生厅确定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省级试点县。这是莒县深入贯彻省、市深化医改精神,先行先试,继在全市率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承担的又一项惠及民生的试点改革任务。
据了解,自2005年以来,莒县新农合工作逐步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新农合基金规模不断壮大,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基金保持安全运行,参合农民明显受益。今年上半年,共为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用5308.36万元,受益183万人次。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目的是为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推动新农合向精细化管理迈进。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探索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在区县申报、市级推荐的基础上,全省筛选了26个县(市、区)首批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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