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家富通讯员 王晓洁 杨利秀)近年来,莒县检察院立足司法鉴定职能,积极开展法医鉴定“三公开”制度,让法医鉴定案件从受理、检验到出具鉴定结论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使法医鉴定的程序更加公开规范,结论更为客观科学,深得当事人信任。自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法医鉴定案件612起,均通过“三公开”制度使鉴定在“阳光”下运行,并及时出具鉴定结论,所办案件实现了“零投诉、零异议”。“三公开”一是法医鉴定人的基本情况公开,向鉴定案件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人的姓名、照片、专业技术职称等,在办理鉴定业务时主动出示;二是检验过程公开,主动向委托人告知司法鉴定的方法步骤、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及来源,检验过程中对伤者的创口、疤痕及功能的测量等进行公开,当事人可以现场见证;三是鉴定标准及鉴定结论公开,向委托人告知司法鉴定所依据的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等,公开接受询问,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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