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崔荣泰 李新文)近年来,育龄妇女外出务工越来越多,桑园镇加强领导,制订措施,切实抓好在外育龄妇女的管理。
该镇规定,凡育龄妇女外出前必须与所在村委会签定计生管理合同,按照合同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及一次妇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外出后首先将务工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号码填写清楚后寄给村委会,便于和用工单位保持联系。此外,外出育龄妇女每个季度必须寄一次流入地计生服务站“三查”证明。通过这一措施,建立了计生长效机制,抓好了动态管理,初步实现了外出务工育龄妇女规范化管理,从而有效控制了政策外怀孕和政策外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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