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张念军 王青长葛永玲)“4月1日,购买自来水闸阀、伸缩节,支出资金300元,用于村中心大街自来水闸阀更换,经办人夏兆贞、张怀海,请表决;4月9日,复印《资金使用报告表》5张,计5元,经办人刘海祥,请表决……”近日,莒县寨里河镇大门庄村文书张怀海在村会议室,向群众面对面逐张宣读“曝晒”4月份村级财务支出单据,接受与会46名党员群众审议公决。这是莒县在全县农村推行村务“公开会审”制度带来的一个剪影。
今年以来,莒县立足加强村级事务监管,围绕推进村级阳光理财,民主定事,积极探索实施以“四晒四审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会审”制度,着力深化村民自治,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和谐。为确保“公开会审”制度顺利实施,该县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农村推行村务“公开会审”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村“两委”是实施这一制度的主体,每月25日至30日,定期召开由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部分群众参加的村务公开会审会议;村文书向与会人员面对面宣读、公开当月村级收入及事由、财务支出事项及票据金额、当月村级重大事务办理情况及村财务当月现金结余、下月拟办村级重大事项;与会人员逐张审议支出票据、事由,逐项审议下月拟办事项,对发现村级收入未入账的事项进行质询;对认为村级资金支出事由不充分的,给予否决,该笔支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盖章、成员不签字,镇经管站不予下账;对下月拟办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未逾与会人员半数同意的事项,镇党委、政府暂不予审批,该事项暂缓办理。同时,这个县还建立了“公开会审”会议全程写实制度,由各村安排专人做好会审与会人员到会、月晒事项、会审意见等情况记录。会后,与会人员统一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备查,并作为镇党委、政府对村级重大事项批复与否和镇经管站核准村级收入支出票据入账的依据。
通过推行村级财务事务“公开会审”制度,搭建了村干部与党员群众面对面沟通的桥梁,拓展了群众诉求渠道,扩大了农村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赋予了党员群众否决权,推动了村民自治;加强了对村干部行为的监督约束,促进了村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农村干部工作方式转变、村务工作规范化,实现了村级财务事务月晒月清、越晒越清,干部清白、群众明白。目前,该制度已在莒县初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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