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宋树同) 8月16日,莒县公安消防大队在联合长岭镇政府、长岭派出所检查时发现,莒县长岭供销合作社新宇超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其予以临时查封。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新宇超市二楼仅有一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已不具备疏散条件,如不及时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超市二楼进行了临时查封。
在查封现场,执法人员向超市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将引起的严重后果。超市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坚决服从消防大队临时查封的决定,并承诺将尽快整改火灾隐患,争取早日解除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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