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通知规定,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同时,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在税收方面,凡个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征收。
另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高档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的5%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 5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差额的5%征收营业税。
日照市还将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对销售高档住房按2%预征,对销售普通商品住房仍按1%预征。对按规定应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项目,销售高档住房按6%核定征收,销售普通商品住房按5%核定征收。
市政府办公厅透露,日照市将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的准备工作。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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