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静
本报通讯员 厉志荣
6月1日,家住日百依河园小区的市民荆彦波领到了退还的459元供热费。
荆彦波表示,在上一个采暖季,他共交纳了2400元的采暖费。这次退回459元,算下来冬季采暖才花了不到 2000块,感觉很划算。
领到256元的退费的焦大姨同样很高兴:“实行供暖分户计量,不但节能,又可以省钱,是个好法子。下次供暖时,俺还得多琢磨琢磨,再多省点热能!”
自5月30日,日照市区供热计量用户退费工作正式启动,对计量热费低于预缴热费的用户给予退费,对计量热费高于预缴热费的用户,不再加收费用。
目前,全市已有3000多户居民享受到了按热计量缴费带来的实惠,平均退费额298元/户,自主调节意识显著增强。
一个个温暖镜头的背后,是日照立足利民惠民,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坚实脚步。
日照市以市政府令颁布实施了《日照市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设施购置安装管理维护、供热系统运行与计量收费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市物价局和市建委联合公布了两部制热价收费政策。规定热用户先按现行面积收费标准预交热费,供热结束后按两部制热价收费标准进行计算,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原则。
在实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补助政策的同时,日照市规定:新建建筑供热计量所需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交给供热企业;在建建筑供热计量所需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交给供热企业,由供热企业进行热计量产品采购并组织安装。
改革,离不开有效的监管。日照市还实行供热计量产品准入公开化、供热计量工程监管闭合化、监督检查经常化“三化管理”,确保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保质保量地向前推进。而这项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也为社会各界有目共睹:
实现了社会节能、居民节钱的效果。单位面积耗煤由2009采暖季的22.55千克降到17千克,节约标煤2.886万吨。从热量表抄表结果看,公建节能30—40%、节费22%,居民节费约12%。热计量居民采暖小区用户平均退费户率39%,平均退费额298元/户。
提高了居民生活居住质量。通过对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革及节能改造的小区采暖期运行实测,在天气较为寒冷的情况下,室内温度普遍提高了3—5度,舒适度比改造前有了较大提升。
有效解决了供热过程中的矛盾。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后,通过对小区内各住户户用表用热量进行比较,及时查找问题,有效地解决了供热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维护了供热企业的形象和居民的权益。
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宣传作用。市民普遍认为,完成供热计量改革及节能改造后,不仅供热效果更好,而且节约了费用,从而自发地宣传、支持供热计量改革及节能改造,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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