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
近日,有市民称在浙江苍南县社会福利院发现智障男孩被护工套上铁链“拴养”。记者实地探访该福利院,发现两名智障小男孩正被铁链和布条拴着。护工解释说,这两个孩子很不听话,常把衣服弄脏,只好将他们拴起来。(7月1日网易)
当正常孩子在父母的怀里享受着小皇帝、小公主的待遇时,许多残障孩子从呱呱落地的那天起,就注定进入了人生的“Hard 模式”。只是对于苍南县社会福利院的智障孩童来说,这样的Hard 未免太过沉重和残酷,仅仅因为生理缺陷导致的“不听话”,就要像动物一样被绑着捆着,丧失起码的行动自由。诚然,以他们幼小的年纪和有限的智商,或许不懂得也不理解什么叫做人身权利,但这并不能够成为人们虐待他们的理由,以及为自己行为开脱的借口。
无论是出于管教的善意还是发泄的恶意,拴孩子的护工已涉嫌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相关规定,“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落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苍南福利院及其护工非但没能给智障儿童一个温暖的归宿,反而让其在长期的生活中遭受人格屈辱,即使能吃饱穿暖,恐怕也谈不上幸福欢乐。
当我们在感慨萨特的名言“他人即是地狱”的时候,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就会悲哀地发现,被誉为“地狱”的所谓“坏人”其实也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倒霉蛋,为赚点糊口之资扮演了不甚光彩的角色,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的卑劣之处。就像此福利院的护工,只是当地农村的劳动妇女,平均年龄均超过六十岁,整日照顾“不听话”的孩子,每月也只有730元的工资。在欠缺专业知识、护理经验、法律意识的情形下,为了减轻点工作负担,拴养孩子似乎成了一种本能而又无奈的选择。
的确,高龄护工有这样那样的道德和技能问题,但是,最应该为虐待孩童负责的应该是政府部门。社会福利院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得到政府强有力的资金、人员、培训等多方面的支持,以及相对严格的日常监督管理。令人遗憾的是,苍南县民政局却长期以来没有尽到应有之责,从最初的家庭分散寄养到目前的承包给个人,简直将福利院看作烫手山芋,欲甩之而后快。当民政局成了高高在上的甩手掌柜,承包商接手福利事业,在没有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难免将本是非营利性的福利院,变成借鸡生蛋、赚钱捞利的工具,出现不按规章办事、压低运营成本、不顾孩童权益的恶性事件,也就见怪不怪了。
在各方压力之下,苍南县民政局终于发话了,称已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作为民众,我们希望这将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政府能够真正从关心社会福利事业的角度出发,加强资金投入力度,改善现有环境条件,培养专业护工队伍,重视孩童心理及生理健康,让福利院真正成为被遗弃者、被伤害者幸福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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