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张宝华 胡科刚
这是一支来自社会各阶层组成的队伍,这是一支有着广泛民意基础的队伍,这是一支追求公平公正崇理尚法的队伍。
8年前,他们经过层层选拔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成为了光荣的人民陪审员。近年来,他们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为千家万户的安宁,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目前,全市155名不穿法袍的“法官”,活跃在日照市两级法院的审判台上,忙碌在乡间、村头、社区、企业……成为推进社会民主、司法公正、法治建设进程的见证者和融入者。
人民陪审员张德先,是东港区三庄镇贾家沟村的党支部书记。2010年3月,该村青年王某撞伤了一名老人。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被告王某却突发脑溢血死亡,法官一时理不出头绪。后来,张德先利用自己与王某父母是老“相熟”的优势,多次与王某父母贴心交流,最终说服他们替儿子垫付了6700元赔偿款。
这是日照法院巧用陪审员化解纠纷的一个成功案例。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借助人民陪审员的基层优势和各种有利条件,采取多种措施,引导他们参与案件调解、审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帮助法官释疑解难,与法官形成良性互补,促进了案件的顺利解决。法院除鼓励人民陪审员大胆参与案件审理外,还支持他们参与调解息诉,许多案件在人民陪审员的参与下,“依法、依情、依理”顺利调解结案。截至今年10月份,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832件,简易案件参审率达到63%,案值近2亿元。
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选取从医院退休的医生或者具有相关医学方面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对于偏远地区的案件,当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对诉讼的抵触情绪较强,选取在当地威望高、善于做调解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为提高人民陪审员与案件的匹配度,全市两级法院普遍采取“普通案件随机抽取、特殊案件特选抽取”的原则,将每一位人民陪审员的个人信息、擅长的专业领域、参与各项工作的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统一归档,统一管理。在安排陪审工作时,通过台账,对每一位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进行合理排期、排类,保证他们既不耽误本职工作,又能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全市两级法院进一步完善程序,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之前进行充分阅卷,并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进行理顺。同时,法院按照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类别,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每一类案件的基本法律知识。同时,为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员”的作用,市两级法院还聘请人民陪审员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促进了司法廉洁。广大人民陪审员积极发挥“联络员”、“宣传员”的作用,及时将群众的需求、诉求反映到法院和法官,为改进法院工作提供了依据,推动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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