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1 .新旧地方志书,包括市内外县(区)志、乡(镇)村志,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学校志和地名志、人物志、山川志等。
2 .地方综合年鉴,包括市内外县(区)年鉴、乡镇村年鉴,部门年鉴、行业年鉴、企业年鉴等。
3.日照籍或曾在日照市任职、居住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资料,包括著述作品、手稿、生平传记、声像资料、日记、信函、字画、金石、藏书等。
4.反映日照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自然等各方面情况的作品,包括著述、著作、图片、画报、金石拓片、摄影、书法、绘画、音像制品等各种作品。
5 .民间流传的文献资料,包括家谱、族谱、宗谱、家史,历史文献、古籍图书,各类民俗景观图片、历史场景图片、金石拓片、书法、绘画作品、账本、地契,以及反映日照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音像资料等。
6.其它地情文献资料,包括部门单位出版的各种公开或内部发行期刊、论文集、资料汇编、宣传画册;汇编成册的重要会议文献、大事记、统计资料、对外交流的文献资料;个人编辑、整理正式出版的著述著作、日照市地情书籍和作品创作手稿;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
二、征集方式
征集形式分无偿捐赠和有偿征集,尤其欢迎无偿捐赠。
1.凡无偿捐赠资料的单位或个人,日照市方志馆将给其颁发入藏荣誉证书,并享有方志馆馆藏资料的优先查阅权和利用权。捐赠的资料用于陈列时,均标明捐赠单位或个人姓名。
2.凡具有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价值的地情资料,持有者有经济要求的,市方志馆将与持有者协商,酌情予以经济补偿或回赠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出版的珍贵图书、史料选辑等。
3.对征集到的地方文献,市方志馆将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开辟专架进行收藏,并为社会各界前来借阅提供服务。
提供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可与市方志馆工作人员联系,并说明应征方式,无论哪种形式都是对我们的支持,我们都不胜感谢!
联系地址: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大楼924房间)或市方志馆(市图书馆4楼)联系电话:
李洪战 0633-8791417,18906332136
范芳丽 0633-2195766,13346332809
电子邮箱:rzsfzg@126.com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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