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新闻 五莲新闻 莒县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日照市 > 日照新闻 > 正文

日照市商品房售楼处须公示9 项信息 中介机构经营场所信息公示也有新规

来源:日照日报 2017-03-27 10:19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周伟 通讯员 李冰汪际华)近日,日照市就规范商品房售楼场所信息公示下发通知,就应公示的内容作出规定,让广大购房者充分享有知情权。通知要求,凡在日照市范围内进行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自项目销售之日起至全部销售完毕前,须在商品房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9项信息。

其中,预售商品房须公示“五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现售商品房则公示《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还须公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材料节能公示表、《山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所售房屋的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房屋销控表、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收费标准,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通知还对公示的销售信息必须与网签信息一致,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应与本项目实际签约的合同内容一致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公示信息的形式、公示牌的制作标准、公示位置提出了要求。

与此同时,日照市还下发了《关于规范中介机构经营场所信息公示的通知》,除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11项证件及资料外,还须严格落实中介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在服务时佩戴标明姓名、机构名称、国家职业资格等信息的工作牌。

据了解,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公示的内容主要有:房管部门颁发的《登记备案证书》;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备案信息;房管部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开户行及账号;房屋交易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税收规定和优惠政策;房地产经纪业务流程及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项目、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加盟店则须公示总店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营业执照、总店的房管部门登记备案证书,及与总店签约的加盟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还应当在销售现场项目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两份通知均明确要求公开监督电话,市民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存在违规交易或欺诈行为,可向市房管局举报,举报电话:0633-7979255;如涉及物价方面问题,可拨打12358向市物价局反映。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市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须在4月5日前将应当明示的有关事项达到通知要求。4月5日后,房管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全面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新闻推荐

掀起春季造林新高潮

东港区香河街道日前组织560人义务植树,栽植黑松等40000棵,绿化荒山200亩。(本报记者陈德凝通讯员苗晓艳摄)

日照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日照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日照市商品房售楼处须公示9 项信息 中介机构经营场所信息公示也有新规)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