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就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取得合法性提出异议。法庭当即对被告人陈某侦查阶段供述取得的合法性进行了先行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被告人送入看守所关押时的健康体检表和有关侦查人员的证言,并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准许,并通知了该案的侦查人员出庭提供相关证言。侦查人员出庭后,就被告人抓捕到案后的讯问情况向法庭作出了说明,并就证据收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情节等接受了控辩双方和法官的询问。
参与旁听的人员在庭审后表示,这样的庭审模式充分强化了法庭质证的效果,保障了被告人的权益,使庭审活动更加清晰、透明、公开、公正。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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