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迟锐)
8月31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1+6”环境突出问题规范指导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日照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幸福指数,近日,日照市借环保督察之东风,推出《日照市规范整治“散乱污”企业指导意见(试行)》和《日照市橡胶制品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6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简称1+6指导意见)。
“1+6”指导意见既坚决取缔关停不符合标准的“散乱污”企业,又对能够限期整改到位的“散乱污”企业指明发展的方向,积极予以扶持;既对现有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又指导新的企业扩大规模;既全力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又让企业明确了严格规范发展的环保标准和要求,建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日照市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企业数量增长较快,特别是全市橡胶、石材、木材、塑料、砖瓦、生猪养殖等传统产业快速发展,逐步聚集,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这些传统产业存在着布局分散、工艺落后、管理粗放,生产规模小、生产能力弱、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等问题,成为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瓶颈。
日照市直面问题,积极担当,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研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日照市的实际,研究出台了1 +6指导意见,用环境保护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领域,针对不同的污染企业分行业、分类型、分情况,科学制定整改落实措施。
1+6指导意见针对“散乱污”企业和橡胶、石材、木材、塑料、砖瓦、生猪养殖6个产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细化量化环境保护和环境准入标准条件,将深入推进规范整治工作,切实强化边督边改、边整边改的实效,将实现中央环境督察与自查自纠的有机结合,使中央环保督察成为日照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问题的“及时雨”“推进器”。
根据1+6指导意见,日照市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治、疏堵结合、有序推进”的原则,把环境保护与工业生产、改善民生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好腾空土地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以环境倒逼转型升级,提升各类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搞大而化之,不简单粗暴“一刀切”,不一罚了之、一停了之、一关了之。做到既要“动刀子”,又要“指路子”,对整改无望的坚决取缔,对能限期整改到位的积极予以扶持,给予出路,促进传统产业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尽快做大做强,实现质的跨越。
新闻发言人强调,《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是一个指导性的文件,不能代替环评,满足环境准入要求是开展环评工作的前提,建设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除了满足环境准入要求以外,还应该严格落实环评和批复的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建设项目仍然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此外,“散乱污”企业必须整治达标且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未完成整治要求,或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其中,整治达标是指企业要落实各项环保要求,配套完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通过验收是指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投产使用。
根据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取消验收行政许可。但行政许可的取消并不意味着验收工作的取消,而是通过变更责任主体的方式理顺机制,将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由环境保护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更好地发挥验收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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