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本报1月17日讯(记者徐艳通讯员樊艳潮张伟苏瑞)“我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现在还面临接受刑罚,我尝到了醉驾的惨痛教训,十分后悔,希望身边人以我为戒,严守道路交通法规,莫存侥幸心理”,1月17日,在日照市东港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内,一名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1月17日下午2点30分,日照市东港区法院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13起醉驾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等13人拘役一个月至拘役四个月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至人民币六千元。
据悉,在该批案件中,有10起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他人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门查获,另外3起为交警部门在执勤过程中所查获。
年末岁终,是年会、聚会频繁的喜庆日子,也是醉驾、酒驾的高发期。东港区法院通过此次集中宣判醉驾案,不仅节约了审判资源,更是对社会公众的警示教育:为了自己、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的平安和谐,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守护平安团圆路。
记者了解到,本次公开集中审判醉驾案被告人,在日照尚属首次。日照市交警支队也组织了民警在现场进行旁听。据交警部门介绍,从去年11月开始,日照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重拳出击对酒驾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截至目前,累计查处饮酒后驾驶2016起,醉驾41起,涉嫌醉驾9起。市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交通类警情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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