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岚山讯(通讯员 秦泗德 刘莉)近日,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地下水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辖区范围内取用地下水单位57家。
该局专门成立地下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区、镇、村三级水资源管理网络,在村居、社区设立宣传点,执法人员到集市、农贸市场宣传《日照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在各乡镇、街道,执法中队与辖区范围内的地下水取水用水单位建立微信群,实时沟通传达整治任务与整治规范;在区级层面,与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地下水整治行动。
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在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能够到达的区域内,未经许可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的商户劝告其自行实施封填,对逾期不封填的,经现场勘验后对违规取水单位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自备水井进行强行封闭。
自今年1月起,岚山区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8份,截至目前,已有12家单位积极配合地下水整治工作,完成自备水井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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