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5日讯(记者张永斌)4月25日,东港区城市工作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会议召开。会上印发了《东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区财政每年列支3000万元城市综合管理奖补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对各镇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奖补,每季度兑现一次。而在4月10日,《日照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将全市55个街道乡镇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并分为三类:主要街道(A类),其他街道、全国及省重点镇、中心镇、示范镇、特色镇(B类),其他乡镇(C类)。
《东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对象为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其中,镇街道分为街道(A类,4个),全国及省重点镇、中心镇、示范镇、特色镇(B类,4个),其他镇(C类,3个)等三类;区直部门、单位为承担城市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单位。
主要街道(A类,4个):日照街道、香河街道、石臼街道、秦楼街道。全国及省重点镇、中心镇、示范镇、特色镇(B类,4个)
河山镇、涛雒镇、后村镇、南湖镇。其他镇(C类,3个):西湖镇、陈疃镇、三庄镇。相关部门、单位: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社区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警大队、交警直属大队、日照供电公司东港(园区)供电中心、移动东港分公司、联通东港分公司、电信东港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东港分公司。
考核采取区级月度考核、市级季度考核结果综合运用以及镇街道与相关区直部门单位双向考核的方式。参照市考核办法,每半年引入第三方考核一次,纳入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将进行排名通报。对国家、省、市属驻东港各有关单位的考核结果,通报其上级单位。考核结果纳入镇街道和相关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文明单位年度考核,与考核奖励、干部任用挂钩。
区财政每年列支3000万元城市综合管理奖补资金,由区城管办、区督查考核局根据区级月度考核和市级考核结果,核算季度得分排名,对各镇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奖补,每季度兑现一次。其中,对4个A类考核对象的奖补资金1800万元,每季度450万元,按照考核排名分别奖补40%、30%、20%、10%;对4个B类考核对象的奖补资金750万元,每季度187.5万元,按照考核排名分别奖补40%、30%、20%、10%;对3个C类考核对象的奖补资金450万元,每季度112.5万元,按照考核排名分别奖补50%、35%、15%。奖补资金用于各镇街道城市建设与管理。对参与考核的“7+1”个牵头部门,区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奖补经费,每季度25万元,按照镇街道打分考核排名,每季度分别奖补18%、18%、14%、14%、10%、10%、8%、8%。对连续3个月考核排名末位的镇街道和相关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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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日照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