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娟) 6月29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省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表明,2018年日照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获得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386万元,居全省第二位。
据悉,为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根据各市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4项主要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的季度同比变化情况,结算了2018年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省级财政向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市拨付补偿资金1 . 99亿元,其中,日照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获得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386万元,居全省第二位。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6市向省级缴纳赔偿资金16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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