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昱东)3月3日,市住建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积极推进企业开复工的通知》,出台了11条企业亟需、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精准抓好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动企业开工复工。
《通知》指出,针对企业用工缺、返岗难等问题,靠前服务,指导、帮助企业采取“点对点”定制化运输方式,做好建筑工人复工返岗工作;对因疫情不能返岗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执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加快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对市级实施审批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1月3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办理市级许可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事项,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等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的企业,免征的不再核查其社保情况;减征的视同已全额缴纳;缓缴的依照企业书面补缴承诺延缓核查。
《通知》明确,允许建设单位通过落实告知承诺制,在取得基础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后,先行容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基坑、桩基等施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天(大型工程40天)内按承诺完成其他部分的图纸审查。图审机构要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施工图报审指南,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报审。
此外,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提前拨付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及时提供定额造价服务、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等措施,也将给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持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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