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开元) 3月16日,日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公告,日照市将于3月17日24时起,在主城区内恢复规范性停车管理措施。
公告称,根据形势需要,结合《日照市停车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经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内恢复规范性停车管理措施。2月7日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临时性停车管理措施的通告》即行停止。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日照市停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停车秩序管理。
据悉,《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临时性停车管理措施的通告》中,将日照市主城区内所有公共停车场免费向公众开放,并对主城区内所有路内停车泊位免收停车费。同时,居民小区、单位门前附近道路允许车辆靠近路缘石顺向有序停放,但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要求临时停放的车辆禁止占用小区和单位的出入口、道路的人行道、消防通道和各类应急救援通道。并告知,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疫情解除后临时性停车管理措施即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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