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日前,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孔某某、乔某涉嫌盗窃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告。由于孔某某、乔某没有曾受刑事或行政处分的记录,且犯罪情节较轻,市检察院宣布对其不批准逮捕决定,并释法说理。宣告庭内,犯罪嫌疑人、市检察院检察官、公安机关、被害人及其亲属、被宣告人及其辩护人等有关人员全程参与监督,部分人大代表、群众参加旁听。
检察宣告是山东省检察机关一项重要创新性举措,即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按照确定的范围和程序,在专门或临时场所,对依法做出的检察决定,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公开阐明做出决定的事实和理由,现场宣布决定内容并送达决定文书的执法活动。自2014年8月,检察宣告制度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以来,市检察院已先后在院机关及派驻东郭、木石、南沙河和西岗检察室建成了标准化检察宣告庭,并采取事先约谈、代表监督、事后回访等工作模式,对适用检察宣告的各类情形依法进行公开宣告,听取意见、接受评议,还案件当事人一个明白,受到群众的普遍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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