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佳 通讯员 李培进) 近日,全省部分中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在聊城召开。会议介绍了省法院成立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基本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就落实最高法院会议精神、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力量配备、完善破产案件考核方法以及建立与党委政府协调机制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法院副院长、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爱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爱云指出,要落实好最高法院和省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专题会议精神,积极支持党委政府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企业,依法处置一批僵尸企业,促进经济良性发展;要提高对破产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破产审判力量配备,从专业化的角度出发,抽调熟悉该项业务的同志从事此项工作,同时要确保人员的稳定性,不断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量;要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建立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商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破产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考核管理,探索建立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新机制,培养一支与山东省破产审判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队伍;要针对破产案件审判周期长、工作量大的特点,探索建立与破产审判工作规律相适应的考核机制,改变将破产案件与其他案件同样进行量化的考核方法,调动破产案件审判法官的积极性。
济南等八个中院相关审判庭庭长及省法院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参加了会议。八个中院还分别介绍了各自2016年上半年破产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对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还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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