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雅菲
买了新车挂车牌买保险,这是一种常识性的做法,可是买完车以后必须在卖车的地方买保险,这就让人难以接受了。但这种现象在4S店中还相当普遍,有些甚至要求车主必须在店内购买三年的保险。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贾杰表示,其实这是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而针对这种情况,济南市工商部门在对曝光的4S店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还会对济南市有经营资质的这种卖车的企业进行普遍巡查或者是集中检查一次。
“如果经过我们检查,这样的现象存在的话,按照相关的规定,4S店将被责令整改,同时还要被给予1万块钱以下的罚款。”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威则提醒市民,在购买汽车签订合同的时候,特别要注意,如果是不符合自己意愿的条款,要及时提出来,沟通不畅或者沟通不成的话,那就要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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