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日讯(记者王皇)2日,记者从济南市市政公用局了解到,《济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济南市组织召开了《济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海绵规划》)专家评审会。会上,由济南市市政公用局负责、济南市规划院编制的《海绵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专家组由来自清华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的5位专家组成。
专家认为:《海绵规划》编制理念先进、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依据充分、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达到了规划编制的深度要求,可以作为济南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文件,对同类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专家还对《海绵规划》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据悉,济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去年10月开始着手,目前该规划正在根据专家建议进行完善,并有望在近期公布。
2015年4月,济南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市,并将大明湖兴隆片区作为试点区域,面积约39平方公里,共安排了43个大项、137个子项,总投资79.26亿元。此外,还有济西推广区域,计划2018年12月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对应控制设计降雨量27.7毫米的目标。今年7月,济南市出台《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5号文件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年底前,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目标,全面建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目前,试点和推广区域外部分项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向常态化转变开始起步。从2015年开始,各项目部落实本部门职责,在全市范围推进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外部分新建项目已严格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各有关部门正按照济政办发〔2016〕21号文确定的部门职责与任务,制定2020年、2030年两个阶段实施计划,明确各行政区域内任务,明确城市水系、园林绿地、道路交通、建筑小区建设改造任务。济南的海绵城市建设开始向市域范围的常态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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