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孙艳芹通讯员郑琪李文)昨日记者获悉,沂源高速交警9月1日巡逻至青兰高速沂源服务区时,发现一驾驶员为了节省时间、缩短距离,驾驶农用车擅自从莱芜高新区驶入高速路。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上高速。该驾驶员明知低速载货车辆不允许上高速公路而违法驶入,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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