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开始了,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将无法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据悉,今年居民医保缴费有一些新的调整,提醒广大居民医保参保人注意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缴费。
本报记者崔岩
今年缴费,明年方可享待遇
据了解,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一般是当年缴费期缴纳下一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16年度出生的新生儿,一般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出生当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就是说虽然今年已经缴纳了一次居民医保,但新生儿家长仍需在12月底前缴纳2017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在下一年度按医疗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个人医保缴费标准略有调整。根据《关于调整2017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自2017医疗年度缴费期起,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二档标准由每人每年1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缴费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00元。
四家银行可缴费,去哪缴费看清楚
为有序疏导缴费人群,方便参保居民缴费,今年共有四家银行代收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参保居民需咨询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近选择一家合作银行进行缴费。
需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个人缴费时,一定要在柜台现金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切勿通过网上银行存款或ATM机缴费等方式将参保费用存储到医保卡金融功能区,银行不会代扣此类费用。缴费后请及时索取银行盖章的缴费凭据,确认缴费完成,以免因缴费失败导致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是根据往年经验,缴费的最后1个月,很多居民会扎堆缴费。市社保局友情提醒参保居民合理安排缴费时间和选择缴费银行,避开缴费集中期,减少排队时间。
不同群体参保,对口部门也不同
文东街道人社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方便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今年依旧根据不同的参保人群,制定了不同的参保和缴费方式。
◇在校学生、在园儿童
在校学生、在园儿童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提供参保学生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对参保基础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录入,连同信息报盘及相关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托幼机构凭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参保费用存入指定银行完成缴费。
◇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首次参保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18岁以下少年儿童须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还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居民凭《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到指定银行缴纳参保费用。连续参保的,次年可直接到指定银行按标准缴费。中断参保的,须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标准缴费。
◇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在参保登记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村(居)统一收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并凭《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存入指定银行完成缴费。
◇免缴费人员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等免缴费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符合《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个人免缴费认定手续。在校学生、在园儿童免缴费认定手续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收取材料后到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免缴费认定手续须每年在缴费期内办理一次,如未办理则不享受下一医疗年度的免缴费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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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可以参保?
目前,现行的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之外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一是驻济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二是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三是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异地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除外。
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参保人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对应医保年度内,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门规费用、定点社区(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生育费用、意外伤害费用(限在校、在园学生儿童及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等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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