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0月11日讯(记者韩微)为控制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近日,枣庄市划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自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关于划定枣庄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其控制区的划定将根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将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划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三类。其中,核心控制区为生态环境敏感度高的区域,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包括五区一市的建成区、工业园区全区域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高新区全区域的人口密度大、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敏感度较高的区域为重点控制区。而人口密度低、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生态环境敏感度较低的区域,则被划分为一般控制区。
同时,根据《通告》所规定的执行标准,核心控制区内将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项目,已经建成项目将逐步搬迁;即使是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也要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核心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
新闻推荐
2016年重阳节,“参恩堂·参金酒”威海首届感恩文化节启动仪式在徐家疃社区广场举行。威海首届感恩文化节,由威海青少年网、威海养生养老网联合山东参恩堂共同举办,旨在传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