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所承建的百合苑19#、20#楼已经施工完毕,即将进入结算阶段。经我公司财务稽核部及项目部核算,该工程欠款如下:
1、门窗款:280000.00元,供货人:孙广藩
2、防盗门款:60000.00元,供货人:张传格
如有上述债权以外的债权人,请与本声明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联系,经项目部认可后在下次拨付工程款时予以付清。期限之内未经登记或认可的债权,我公司一律不予承认,概不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山东汶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签字:李培玉
项目负责人:李培玉
联系方式:13905475886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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