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
实现应保尽保
李民远介绍,大家享受到的医疗改革红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中,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政府对于参保居民的补助,从2009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了今年的420元。自2014年起,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到一起,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碗水端平”。滨州推行了大病保险制度,对于大病治疗产生的合规费用再通过大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前三季度,全市仅基本医保基金就为参保人员报销住院费用16.27亿元,有效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自2013年起,滨州13家县级公立医院分两批启动了综合改革;今年5月,滨州市被授予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自6月30日零时起,实现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药价普降15%,调整了304项医疗服务价格,提高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近期,我们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进行了监测分析,结果显示,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医务性收入较改革前环比增长23.4%,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更好体现,药占比环比降低3.4个百分点,药价虚高水分得到挤压,不合理检查行为得到遏制。”李民远说。
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实施范围扩大到政府举办的91处乡镇卫生院、1287处村卫生室和24处公立医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取消了药品加成,基层药价平均下降37%。全面推进了基层医疗机构债务化解、先诊疗后付费、村医培训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工作。乡镇住院200元起付线以上全报销制度作为山东省唯一案例列入中央改革办编印的《改革案例选编(一)》,次均住院费用、人均自付费用较实施前分别下降27%和53%。
9家公立医院改革
降低患者承担费用
针对群众反映医改之后大医院药品价格低而其他费用高的问题,李民远介绍,今年6月30日,包括滨医附院在内的9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启动了综合改革,与改革前相比,在医疗价格上主要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药品价格比改革前便宜了,药价普降15%,CT、磁共振、多普勒等大型设备检查价格降低了,费用降幅在13%以上;二是诊察、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较改革前有所提高,但患者费用负担总体上是降低的。“对于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由医院内部挖潜解决。调价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李民远介绍,市政府还突破现行“门诊不报销”的政策限制,将西医诊察费、中医辩证论治费,分别按3元/次、5元/次的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精神病、结核病等特殊病种,进一步提高报销标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数据监测分析显示,改革后患者的总体费用负担有所减轻,门诊次均费用较改革前环比下降8.03%,住院次均费用略有降低。
完善全面医保大病保险减轻就医负担
因大病致贫、因大病返贫的现象确实一直存在,对于这个问题,滨州市不断地出台政策,增加投入,来尽可能地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李民远介绍,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全民医保制度,一个年度内,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2009年的3万元,提高到了现在的15万元。同时,在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通过调整补偿方案和药品目录,逐步缩小与群众实际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多层次的保障制度,大病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滨州市从2013年起就开始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大病保险金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不需要个人再另外交钱。
李民远介绍,此外,对于那些特困家庭患者,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针对需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患者,市里设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应该说,随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多重保障机制的不断健全,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也会越来越轻。”
滨州市发改委调研员、市医改办主任李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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