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媛(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心理咨询师)
魏红女士叙述的经历的确挺让人憋气、窝火的,尤其是做家长的,肯定会为自己的孩子鸣不平。但是,事已至此,大家能做的,也只能是接受这已经既成事实的结果,然后分析一下事情的原委,接受该接受的教训,以免今后再次遭遇此类事情吧。
首先,魏女士女儿的选择是自己做的,当时的情况可能也只有她自己才清楚。比如,她当时喜欢对方的究竟是什么。或许,当时的情况下,尤其在电视里相亲,大家当然都会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这里面难免会有修饰的成分。再往后,接触的时间不长,还没把掩饰的外衣剥去就结婚了,为婚姻埋下了隐患。接下来,有了孩子,老人过来帮忙,小两口两地分居,而且是六年!这无疑是对这段原本就没有稳定下来的婚姻最大的影响了。这个男人身上(从他后来的表现分析)表现出了自私的特征,或者说他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做任何决定只从自己的需要和想法出发,不考虑他人。他的前一次婚姻失败很难讲和他的这些特点没有关系,其结果可能是前妻出轨,但有没有可能也是因为他的忽视和不关心引发的呢?
事已至此,只能接受现实,一段婚姻的结束,其原因很复杂,魏女士不必再去纠结自己的闺女到底哪里不好,“咱孩子哪儿不好呢?是长得不好,还是哪儿做得不好?是对你老的不好,还是对小的不好?还是对你有一丁点不好?”而得到这么一个结果?不是说你的闺女“长得好,人也好,工作也好”就应该会有美满的感情归宿。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导致婚姻幸福与否的原因很复杂,与选择有关,与人生观、价值观、人格、品行等很多因素有关,尤其与自己的原生家庭和成长环境、模式相关,更不会因单方面一味地付出而获得婚姻的幸福。相反,一方越是担负得多,另一方的责任感就会相应地减小。久而久之,其中的一方就会将对方的付出视为理所应当,而付出的一方也会因心理不平衡而心生怨气。
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孩子抚养问题,那都是破裂婚姻的副产品,大家既然撕破脸皮,走到了起诉离婚的地步,肯定会尽最大可能争取自己认为合适的利益,一个在婚姻存续期间都不为你考虑的人,怎么能指望他在离婚后变得通情达理呢?所以他的后续表现应当是可以预见的。在人际关系调试中有这样一个“黄金规则”,就是“我希望别人如何对我,我就如何对待别人”。说的是,我想和别人搞好关系,首先要从自己这里做好。可是“反黄金规则”是绝不成立的,也就是“因为我对别人很好,所以你们也要对我好”这是不成立的。因为你对别人好,是你自愿的,别人对不对你好,你是没有办法和权力去约束的。魏女士认为“这么多年啊,我们付出了这么多,怎么就买不到他的良心呢?就是陌生人,也不会这么无情无义吧?”这个想法,就类似是希望“反黄金规则”成立,这并不是说你的希望不对,而是你的希望只能是希望,而他不这样去想、去做,烦恼的就只能是你。控制自己所能控制的,放弃自己无法控制的。建议魏女士及其家人在这种情况下,抓紧咨询一下律师,通过法律的途径,保证女儿及外孙应有的经济及法律权益,而不能指望对方变得有情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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