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报讯(通讯员 房姿辰)
近日,在山东省文明委发布的《关于命名表彰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中,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通过复查,被山东省文明委连续两年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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