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针对当事人资不抵债、债权人同意执行转破产的案件,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程序,通过破产来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截至目前,该市法院共受理4宗件执行转破产案件,涉案标的额 3.2亿元。
据了解,枣庄法院针对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长期停业、歇业且恢复生产经营无望的“僵尸企业”,引导当事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该市市中区法院在执行山东枣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时,发现截至年 5月底,在市中区法院以山东枣城置业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就达到了件,涉案本金1.7亿余元,已明显资不抵债。 年 3月日,该公司向枣庄中院提出破产申请。经省法院批准,该案件指定由枣庄市市中区法院管辖,进入破产程序,成为该市法院首例执行转破产案件。目前,市中区法院已中止诉讼、执行程序,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及时告知其他申请执行人依法申报债权。
据介绍,枣庄法院在执行转破产案件中,严格把握“执转破”的对象、破产原因、意思三个法定要件,减少程序转换的随意性,确保“执转破”依法高效有序进行。该市法院严格遵循“执转破”的决定程序、移送程序、审查处理程序等流程,确保程序转换合法规范有序,做好“执转破”程序中的案件材料移送、财产交接管控等配套工作,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田始峰 魏大为
新闻推荐
现将我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在《山东法制报》4版刊发的《黑色阳极板、黑色铜坯司法拍卖公告》中,第三项竞买登记手续办理中的内容更正为:“竞买人应在2016年10月14日11:00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