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
王同生,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自年开始专业刑事辩护,首推“刑事法律顾问”、“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技巧”义务讲解;中加刑事辩护和中美非法证据排除交流成员;市青年作家协会会员。
网站:淄博刑事辩护大律师网、山东律师王同生。
咨询电话:。
辩护律师
(接上期)
记者:遇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或者其他人员,对你的提问拒绝回答,有意向着对你辩护的被告人不利的方向回答时,怎么办?
王同生律师:这就要求辩护律师随机应变,这也是每一个辩护律师必须具备的素质。
有一个强奸案子,我给被告人辩护。案情很简单,一个女的到侦查机关,告她的老板强奸她,作案地点是老板的办公室。通过和犯罪嫌疑人交流,我觉得案件有问题,可能不构成强奸罪.我和侦查人员提出了我的观点,办案人员说可以考虑可后来,侦查机关把案子报到了检察院的批捕科。很明显,侦查机关的观点是犯罪嫌疑人构成强奸罪。同时也可以印证,卷宗材料,对犯罪嫌疑人不利。
我马上到了检察院批捕科,找到了办案人员,详细讲述了我的观点及相关依据,请他们全面审查。犯罪嫌疑人没有被逮捕。侦查机关给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到了审判阶段,开庭的时候,根据公诉需要,公诉人申请了一个岁左右的证人出庭。这位证人,对于公诉人的提问,根据事先“XX的”,有问必答,对我的问题,就三个字“不知道”。我灵机一动,问道:“你知道应当如实作证吗?”证人回答:“不知道”。然后我说:“请书记员将我刚才提出的问题及证人的回答记录在案。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一个连如实作证义务都不知道的人,能否作证?请考虑其作证资格。可以看出,辩护律师的庭审发问,要具备应变能力。
记者:庭审发问最终的目的是引导被告人、证人及其相关人员说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观点或者证据,最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但是,真正起到很大作用的应该不会很多吧?
王同生律师:应该不算少数。因为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庭审发问,就是为了印证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推翻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
有一个强奸案子。受害人证实被告人在一个饭店门口的广告牌后面,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我会见被告时,被告人说自己是冤枉的。并讲述了自己的理由:受害人所说的饭店,是邻村的人承包的,但是地点在被告人本村,并且在本村的十字路口,十字路口有路灯。广告牌紧挨着饭店的门口,饭店的门口也有灯。受害人所说的案发时间,饭店人来人往,都能看见,不可能在那里和受害人发生性关系。还有,本村人都认识他,吃饭的很多人也都认识他,根本不可能发生那种事。我觉得被告人说的情况,如果真实的话,案件确实疑问很大。
我到案发现场看了一下。饭店及广告牌的位置确实和被告人说的一样。我找了专业人士,分别在白天和晚上拍了照片。庭审调查阶段,就现场状况,向被告人提出了相应问题。到了辩护律师举证时,我将照片提供给了合议庭。两者互相印证。辩护意见被采纳。(晚报记者杨秋云通讯员王瑾)
新闻推荐
做一名有使命感的律师 ——记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曙光
当记者第一次来到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见到王曙光律师的时候,他和他的康桥同事正沉浸在第二届淄博青年律师辩论赛摘得桂冠的喜悦中。作为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山东康桥(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