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1月20日电山东省财政厅日前出台的《山东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同一预算采购项目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其中,工程类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为同一预算项目下,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山东省财政厅还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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