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年 9月 6日作出(2015)潍破字第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7年 9月 6 日起对山东亿能光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起草了《山东亿能光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已提交人民法院。
现经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定于 2017年 12月22 日上午9时整在山东亿能光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山东亿能光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自然人债权人委托他人或企业(单位)债权人委托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公告。
山东亿能光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年11月28日
新闻推荐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发布《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监管的公告》,明确提出,即日起山东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11月22日起,省发展改革委将对经政...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