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报记者 李丽娟
因感情破裂,白军提出离婚和财产分割,妻子拿出的一份财产协议却让他大为吃惊。近日,白军来到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案情简介:
2005年,我和曹瑜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购置的一套住房登记在曹瑜名下。一年后,女儿出生,为给女儿更好的生活,我们又以曹瑜的名义注册了一家个人独资公司。由于公司经营需要,我和曹瑜不停地贷款,每月还款压力巨大,为此经常吵架,导致感情越来越淡。
今年8月,我提出离婚,要求分割房产和公司,曹瑜却拿出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上面写到“房产和公司全部归曹瑜所有,曹瑜给白军20万补偿;公司债务一人一半。”落款处还有我和曹瑜的签名和手印。
我从来没有签过这样的协议,看到这些内容十分吃惊,随即想起去年曾给曹瑜写过一个空白签名,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曹瑜偷偷在那份空白签名上写下了这些内容。如果我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会按照这份协议分割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副主任苏红点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可以由双方进行约定,且该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协议约定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案中,白军称该协议为其妻子曹瑜欺骗其签订的,如有证据证明其妻子曹瑜确实存在欺诈行为,其可向法院主张撤销该协议。
婚姻心语:
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了解一个人不容易,切忌不要乱签名,一旦被存有异心的人利用,你将一无所有甚至背上债务。
人物名片
苏红:法学专业,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婚姻家庭、房地产、建筑工程合同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
专注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办理过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还具有心理学的专业涵养和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身份。她说:“我将秉承勤勉、敬职、高效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用法律和智慧、爱心和责任心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联系电话:15990906518, 186156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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