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这并非两办首次发文严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记者注意到,早在2011年1月,两办就曾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与之相比,新办法首次提出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此次重申,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并要求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
记者梳理发现,自2014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来,为加强公车管理,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多地已加强了公车管理,比如浙江、山东、陕西等多个省份还出台规定推行公车标识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份相继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方案,部分省市要求除了标示“公务用车”,还应标明监督电话,以强化公众监督。
据新华社、《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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