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4月10日电 (记者 席敏 邵琨)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将在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改革的涉农村(居)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山东省是农业大省,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资产,但也存在资产权属不明、成员边界不清、管理组织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限制了集体资产的有效配置和顺畅流转,抑制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0日发布了山东省《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山东省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并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
山东省农业厅厅长王金宝说,山东省今年将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到所有的涉农乡镇(街道),重点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基础性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涉农村(居)清产核资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完成改革的涉农村(居)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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