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新超)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终期考核结果,山东的考核等级为优秀。
据悉,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着重强化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大气十条》实施5年来,确定的45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按期完成。经考核,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等15个省份考核等级为优秀;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江苏、广东、重庆、新疆等8个省份考核等级为良好;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陕西、甘肃、宁夏等8个省份考核等级为合格。
记者了解到,2017年,山东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41.8%,超额完成了国家“大气十条”考核下达的改善目标。
相关新闻
山东一汽车公司被罚3000余万元
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中,专门提到了“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首次处罚机动车生产企业”。2017年12月,环境保护部通报了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8台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过排放标准,生产的318台重型柴油货车的OBD系统功能性检测不合格,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责令凯马公司改正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786.80元,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514559.52元,罚没款合计527346.32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环境保护部责令凯马公司针对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718194.05元,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30496562.52元,罚没款合计31214756.57元。以上各项罚没款共计31742102.89元。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09辆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环境保护部责令唐骏欧铃公司改正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2502.48元,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6923815.16元,罚没款共计7036317.64元。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对上述两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直接实施行政处罚,对两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开出上千万的巨额罚单,表明了环境保护部对违法排污的“零容忍”态度。记者王新超
新闻推荐
烟台市14家企业入选省瞪羚企业榜单, 山东省每年将对新评选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晨报讯(YMG记者姜晓通讯员夏盛)5月25日,2018年山东省第一批瞪羚企业(含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名单公布,烟台市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