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引人关注之处在于其明确规定了“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赡养人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此规定被诸多媒体解读为“立法禁止啃老”,继而引发舆论关注。记者梳理发现,立法向“啃老”说不,河北的此番规定在全国并非首例。在地方立法中,江苏省早在2011年就有类似规定,此后吉林、浙江、山东等地也出台过类似的条例。
以立法的方式向“啃老”说不,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为“防儿啃老”划出了法律红线,彰显了社会的公正与公平。但因为“啃老”涉及家庭伦理道德问题、传统家庭观念和复杂的现实因素,拒绝“啃老”不能止于立法,下一步还应继续强化落实和完善细化法律法规,从劝诫、倡导、约束等多方面着手综合治理,让“爱老敬老、拒绝啃老”成为社会共识,让每一位公民都可以自觉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
据《法制日报》
新闻推荐
刘永坦:为祖国海疆装上“千里眼”坚持自主研发新体制雷达,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为我国海域监控面积的全覆盖提供技术手段;40年坚...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