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2日讯(记者王超通讯员谢兆忠)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0300件,网上立案率63.77%。1月22日上午,东营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工作的开展情况。
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按照“一张网”、“能网上不网下”的原则,落实省法院建立“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网上诉讼服务体系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开通网上立案,在原来实现自助立案、微信立案、山东微法院立案的基础上,开通互联网立案。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网上立案专区,为人民法庭配齐网上立案设备,加强人员培训,引导干警转变传统柜台面对面立案观念,树立“互联网+”创新意识,确保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和网上交费全流程顺畅运行,扎扎实实推进网上立案工作,切实做到立案环节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好。
自2018年6月1日起全面运行网上立案、网上交费以来,全市法院不断提升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等线上服务水平,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0300件,网上立案率63.77%,在全省17地市加铁路、海事法院共19个单位中排名第7位;中院网上立案597件,网上立案率31.86%(立案总数包括二审),在全省19个中院中排名第3位,仅次于铁路中院和海事法院。
记者了解到,对于第一次使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的律师或者当事人来说,打开该平台后,需要先注册,然后才能登陆系统。记者打开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登录页面右下角有两个超链接:注册律师、注册当事人,可根据诉讼角色选择注册律师账号或当事人账号。除了在电脑上进行登陆,当事人还可以使用手机扫描页面左侧二维码登录微法院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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