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了全流程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中从源头作出要求:在立案环节应当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立案部门按照国家征信体系建设标准建立当事人信息识别系统,立案时充分采集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确认送达方式、送达地址(电子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执行案款接收账户等信息。其中特别提到,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等特殊身份或者案件属于特殊类型的,应予以标注。这些铺垫为将来执行查人找物奠定了基础。
山东高法还联合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协作备忘录》,就查人、扣车、送拘等明确了协作措施。据统计,过去一年,山东法院冻结“老赖”银行存款151.2亿元、网络资金14.2亿元,230人因抗拒执行被判刑,117万人(次)购买机票和动车、高铁票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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