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的通知》,共有913家医院入选。其中山东省共有山东省妇幼保健院等46家医院入选。
据了解,分娩镇痛试点范围为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筛选的标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妇产医院;二是具备产科、麻醉科诊疗科目;三是具备开展分娩镇痛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具有良好的椎管内分娩镇痛基础,椎管内分娩镇痛率≥10%;五是医院给予必要的人员、硬件和政策支持。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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