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于娜)旧衣回收箱看着不起眼,背后却有着参与捐赠者爱护环境、传递爱心的努力。近期,省内一些单位或组织在居民小区设置“旧衣物回收箱”缺乏监管问题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反响。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了解到,旧衣物回收箱涉及公益捐赠管理相关内容,目前已下发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各地情况进行分类规范整改。
“你捐的衣服哪里去了?”一度成为近期网友热搜内容。原来,大家捐到小区回收箱的爱心衣物,一部分经消毒后捐到贫困山区,而剩下的则以很低的价格被出售,这一消息一经曝光引发讨论。经初步了解,目前各地在小区放置的“旧衣物回收箱”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一些单位和组织以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或旧衣物回收利用名义设置,采取企业化方式运作;二是一些单位和组织以公益、慈善、爱心等名义设置,以非营利方式运作。山东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公益回收名义在小区放置旧衣物回收箱,属于《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开募捐情形,应纳入《慈善法》规范,由各级民政部门进行属地管理。
“一些公司、组织打着‘公益’的幌子开展盈利活动,这是对社会群众的欺骗和爱心的亵渎,是对捐赠人知情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侵犯。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是《慈善法》赋予民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根据部署,山东各地将开展摸底调查,进行问题整治。根据要求,各地要对本地市县范围内所有居民小区“旧衣物回收箱”情况展一次排查摸底,摸清“旧衣物回收箱”的放置主体、数量、形式和审批单位。尤其对以公益、慈善、爱心等名义设置的,要进一步摸清放置单位是否是慈善组织、是否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设置“旧衣物回收箱”行为是否履行了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手续等情况。
根据“旧衣物回收箱”设置摸底情况,各地将及时研究后续跟进的工作措施,分类进行规范整改。对假冒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方案未履行备案手续或打着公益、慈善、爱心名义设置“旧衣物回收箱”实为公司开展营利行为的,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跟进调查,采取约谈、劝阻等措施,责令其停止活动、撤离“旧衣物回收箱”;对不听劝阻继续违法设置从事公开募捐活动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旧衣物公益捐赠和企业营利性旧衣物回收利用或环保分类处置的区分工作,要以发布公告形式,公布本地辖区内经合法批准设置的旧衣物公益捐赠回收箱设置清单,让辖区内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自主选择旧衣物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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