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8日讯(记者 张茜 范俐鑫)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记者获悉,2019年至2021年,山东将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77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在培训对象上,要按照“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梯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除国家明确的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三类群体外,培训范围扩展到高校在校大学生、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在培训模式上,全面推行“劳动者(企业)提单、政府列单、劳动者选单、机构接单、政府买单”五单式培训模式。在培训项目上,结合“放管服”的要求,设区的市要根据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制定并发布本区域内的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四个目录”,并统一补贴标准。
在培训主体激励上,设区的市要重点打造一至两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成绩突出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其培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方面给予支持。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计提一定比例的资金,个别市计提资金后不足24个月失业保险待遇支付能力的,省级通过调剂金给予适当支持。在质效监督上,强化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纳入省政府就业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实施方案》在培训补贴政策上有了进一步放宽。其中包括,创新制定项目制培训补贴资金先行拨付政策,用好用活各项培训资金;鼓励支持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定的资金倾斜;将原有的“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提高到“按规定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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