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
社会主义法治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必须贯彻于立法、执法、守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必须要彻底克服所谓的“司法独立”的资本主义思想观念,克服所谓的自由主义司法。
二、优化公权力行使过程
其一,公开决策内容,吸收民众参与重大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促进决策科学性,较大程度上体现民众对决策的监督,提高决策权威,为提高政府决策实施的效率打下坚实基础。建设法治山东还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增强执法程序的合法化。最后要建立和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现有执法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机制在现实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取证困难、被监督的行政机关规避监督等。人大监督还有监督不具体、时间不及时、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民众监督还存在信息了解不通畅、监督渠道不明确、监督积极性不高、监督实效不大等问题。
三、转变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其一,强化宗旨教育。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教育、使命教育、不忘初心教育,帮助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提高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格局。其次,树立规则意识。全面依法治省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必须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必须继承和发扬“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彻底扭转在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关系意识、圈子意识,克服在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唯关系论、唯利益论的思想。
四、确立科学的政绩观,建立科学的容错纠错机制
其一,改革干部选拔机制,将真正为人民服务、 干事担当、勇于创新的党员干部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充实到重要岗位上、关键岗位上,体现不拘一格用人才的担当精神。其二,要强化问责机制。有利于及时消除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行为带来的不利影响,也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犯错误党员干部,防止其犯更大的错误,真正体现防微杜渐,促进干部人才成长。其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评价机制,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形成正确科学的政绩观。可以借鉴正在推行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改变结果思维模式,重点侧重过程考察。同时建立相应的容错、纠错机制,为积极担当、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撑起蓝天。这也就是有些领导提出来的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思想和理念。
灶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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